真实性是衡量文学作品价值的重要尺度。有时你描述的尽管都是“亲眼看见”,但未必能写出精彩。今天我们就谈谈写作中的真实性问题。
文学作品的生命在于真实。真实性,这是吸引读者、感动读者的首要条件。读者阅读小说作品都有这样的习惯:一边看一边以现实生活中的真情实感来对照衡量,看作者描写得是否真实。胡编乱造的东西是不可能具有艺术说服力的。
真实有两种,即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生活真实是第一性的,艺术真实是第二性的。艺术真实来源于生活真实。生活真实丰富、生动、浩如烟海;艺术真实与之相比较,有如大海里的一片波涛,森林里的一片绿叶,永远是相形见绌的。既是如此,是否又意味着:凡是生活中存在过的,都可以写进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摹写了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过的人物情态,是否一定能达到艺术的真实?
有这样一篇习作,作者是这样来描写工人午休时的场面的:
“人们象一尊尊石像,直勾勾地望着一个固定的地方;有的在抠腮边的痣,有的在揪鼻孔里的毛;有的从鼻孔里抠出些东西来在手指间揉着……好象都在谛听着什么福音。"
作者从生活中拾起的这些细节,可以说是“真实”的,但这样的“真实”充满了有闻必录,充满了琐碎的、表面的、偶然现象的堆砌,它严重地歪曲了工人的生活。恩格斯说:在文学作品中,“任何真实的描绘,同时也就是对写作对象的说明”,上述描写能够说明什么呢?生活是丰富,但是,它的丰富往往和芜杂混在一起,它的浪花往往和泡沫混在一起。上面这篇习作的作者,他从生活中撷取的不过是泡沫而已。这样的“真实”,并不是好作品所要求的真实。
我们从事文学写作的目标是:既要真实地反映生活,又要能积极地推动生活前进,要用高尚的情操和道德力量来影响人们的灵魂。一百多年前,巴尔扎克尚且推崇这样的观点:作家应该是人民的教师。生活在现代的中国,我们的文学观点难道不应该比巴尔扎克更前进一步吗?
文学写作,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客观的外在环境,但是更不可能避开作者的主观意识。执笔者总是用他独具的眼光和心灵去感受生活、观察生活。因此,“百分之百的现实主义”是不存在的。我们切不可用不真实的“真实”玷污了自己的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