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的退休制度

文章主题:史学参考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8-11-17 18:54:10

我国先秦时期的文献中就有“官员致仕”的记载。“致仕”即“还录位于君”,“致其所掌握之事于君而告老”,也就是“退休”的意思。到了汉代,“官员致仕”就逐渐成为一种制度,以后的唐、宋、元、明、清历代都沿袭这种制度。关于退休的年龄,以前大都是70,到了清朝就改为60岁。关于退休后的待遇,汉朝是给其俸禄的1/3,宋朝是官升1级,清代一般是给俸禄的一半,但给国家重臣和有功的官员全薪,并由皇帝颁发文告,表彰其在职时的功勋。

退休制度

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是50年代参照原苏联等国的做法,经过摸索、总结逐步形成的。我国所规定的退休年龄,一般是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高空、高温、井下、有毒的工作岗位,特别是繁重的体力劳动等工种,是男55岁,女45岁;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提前退休;少数有一定专长的高级知识分子、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较好的,经过批准,可以适当放宽或推迟退休的时间。这些规定符合我国情况,与其他多数国家的规定也是比较一致的。

退休制度

通过查阅30个国家的相关资料得知,国际上其他各国规定的退休年龄分别为:丹麦最高,男女都是70岁;挪威次之,男女都是67岁;日本和马来西亚最低,男女都是55岁。其他的还有65、63、60、58和56岁退休的。

现在,由于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的寿命不断延长,发达国家对退休年龄的规定有往后推移的明显趋向。如日本已明令将退休年龄从55岁后推到60岁,美国也将年岁从65后推到70岁。许多国家甚至还有取消按年龄划分、强制退休的议论。同时,在其他国家,男女两性的退休年龄逐步走向统一的趋向也很明显。在我国,也有人口学家提出推迟退休年龄的建议,特别是要求推迟女性退休年龄的议论很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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