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叶以前,沙俄势力已经潜入黑龙江下游、乌苏里江以东地区,进行调查和考察,对那里的金矿发生浓厚的兴趣,早已蓄谋侵略的计划。1849年又潜入黑龙江口和库页岛,更为坚定了侵略的野心。
1856年(清咸丰六年)英法侵略者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沙俄认为时机已到,加速了侵略行径。1858年沙俄在加强了黑龙江流域侵略力量的同时,气势汹汹地要求与清廷开始边界谈判,提出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中俄国界,妄图强迫清廷承认其已占领土。
中方代表黑龙江将军奕山初予拒绝,后在俄方武力威胁下,被迫在不平等的《瑷珲条约》上签了字。该条约第一条规定:“黑龙江、松花江左岸,由额尔古纳河至松花江海口,作为俄罗斯国所属之地。”同时还规定黑龙江东岸、精奇里河以南原满族人所居六十四屯,任其永久居住,由中国管理。(其地西自黑龙江,北起精奇里江,南抵豁尔奠勒津地对岸,长约90公里。
条约同时规定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土地,由中俄两国共管,从此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归属了俄国,黑龙江由原来中国的一条内河,变成了中俄两国的界河。
同年,英法侵略军占领大沽口,进逼天津。清廷在英、法、俄、美四国威逼下,签订了中法、中英、中俄《天津条约》。中俄《天津条约》规定:中俄将从前未经定明的边界,由两国派大员秉公查勘,务将边界清理补入此次条约之内。这就为沙俄进一步割占中国领土埋下了伏笔。此后,沙俄军队进入乌苏里江东西两岸,并在兴凯湖、绥芬河一带察看地形、绘制地图,并发求清廷派员前往会勘。清廷认为该地不与俄国接壤,严正予以拒绝。
1860年(咸丰十年)清廷在武力威逼下,被迫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1861年中俄又签订了《勘分东界约记》,两条约不仅将《瑷珲条约》中规定乌苏里江以东中俄共管的土地,割归沙俄;还规定乌苏里扛上源松阿察河(由兴凯湖流入乌苏里江)、瑚布图河(今绥芬河支流)至图们江口以东的兴凯湖西南濒海大片中国领土(包括兴凯湖大部)也归沙俄所有。于是又有4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被沙俄所攫取。
沙俄侵略者在1858—1860年的不到3年的时间内,利用英法发动的第二次鸦片战争之机,强迫清廷接受了三个不平等条约,割占了中国10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