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沿革(2)

文章主题:历史研究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0-02-25 00:35:20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频繁,儒学衰落,“九品中正”取士制度对人才培养的冲击,使得这一时期教育制度衰微。值得注意的是,西晋时期在太学之外,又设国子学,专收五品以上官员子弟,而太学成为六品以下官员子弟学校。自从国子学创设以后,后世直属中央的最高学府就由原来的太学一变而为国于学、太学并存,而国子学的地位总要高于太学。

唐宋是中国教育制度发展成熟的时期,而随着科举制度的兴起,学校教育开始了以服务科举制度为中心任务的转向。

隋朝开始设置国子寺,这是中央专门负责管理教育的行政机构,下辖五学,即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律学。唐承隋制,中央设国子监管理学校教育,下设中央官学六所: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国子学学生300人,收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太学学生500人,收五品以上子弟;四门学学生1300人,其中500人为七品以上子弟,800人为庶人中的优异者。以上三者以儒家经典为学习内容,学制都为9年。书学以书法为学习内容,学生30人,收人品以下子弟和庶人中善书者,学制9年;笋学以数学为学习内容,学制11年,学生30人;律学以律令为学习内容,学制6年,学生50人;算学、律学招生范围都同书学。这些学校学生入学年龄一股为14—19岁,各校学生如果能通三经或五经,经考试合格,可以送尚书省录用为官;如果想继续深造,则四门生可补太学,太学生可补国子学。

唐代地方官学主要有府学、州学、县学三级学校,县以下又有乡学、市镇学和里学。府州县学校的程度相当于中学,县以下各学校仅相当于小学,教育内容以经学为中心。上述所有学校由长史直接掌管,并统辖于国子监。唐代学校教育制度与前代相比,不仅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更为具体、详细,更重要的是创造了专业划分这种新的教学形式。

宋代官学制度基本承袭唐代。因子监所属有国子学、太学、律学、书学、算学、医学。后又增设武学、军监学、画学等,宋代对入学人员出身的限制较唐代宽松一些。地方官学则有州学和县学,末代统治者对地方学校比较重视,所以州、县两级学校较为普遍。宋代教育最大的发展,是新型学校——书院的大量涌现。书院属私学性质,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

明清时期,学校教育基本沦为科举考试的附庸。中央官学不再分国子学和太学,也没有唐宋时期那么多的专科学校。这时中央办学校就以国子监为名,这样国了监的职能就大大缩小了。明代国子监有南京、北京两监,清代只有北京一监。

明清国子监长官为祭洒,副长官为司业,都是从翰林中选拔出来的。明代国子监学生统称监生,清代则分两类:由各方学校输送的叫贡生,由国子监直接招收的叫监生。国子监的课程主要是四书五经和律令、书、数等等。其中八股文自然是必修课。明代国子监学制为4年,清代改为3年。明清统治者对国子监学生思想控制极严,没有言论、结社和上书陈事的自由,否则严加惩处,所以从国子监中很少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明清地方官学有府、州、县学,府学教官称教授,县学称教渝,州学称学正,副职都称训导。学生则是院试进学后的秀才,不是秀才不得入学,因此,地方学校实际成为秀才的管理机构。

明清科举以八股文取士,学生在八股文上耗尽精力,毫无生气。这一时期教育制度的显著特点便表现在学校普及了,但学校却丧失了教育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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