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在动乱的社会变革中,使得一大批原来无姓的穷人成为新的贵族。如汉高祖刘邦,初为布衣时,其手下的梁王彭越原为渔人,淮南王英布原为刑徒,舞阳侯樊哙曾以屠狗为业,绎侯周勃少时曾织薄曲(养蚕器具),颍阴侯灌婴本为贩卖丝绸的小商人…,他们自然乐于破坏旧的姓氏制度,于是,混言姓氏,以氏为姓,以姓为氏,姓氏合而为一,就成为汉代以降的传统。这诚如清代学者钱大昕所说:“秦灭六雄,废封建,虽公族亦无议贵之律,匹夫编户知有氏不知有姓久矣。汉高帝起于布衣,太公以上名字且无可考,况能知其族姓所出耶?故项伯、娄敬赐姓刘氏,娥妁为皇后,亦不言何姓。以氏为姓,遂为一代之制,而后世莫能改焉。”
秦汉以后,姓氏成为一体,性质上也没有贵贱之别。然而,社会结构中的等级差别仍然存在,只不过表现的形式不同了,因而姓氏单独标志社会地位、声望的作用不复存在,改换了新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