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汉字是古代的圣人创造的,因此,汉字本身也带上了神圣的光环,读书、写字、著书是极其文雅、高尚的事。可是,你听说过有人因为写字著书而丢掉性命的事吗?这在中国历史上,叫做“文字狱”。
明清之际的著名学者吕留良对清朝取代明朝十分不满,他曾变卖自己的家产支援抗清的义军,并亲身参加抗清斗争,在战斗中被箭射伤,留下终身创伤。他不参加清朝的科举考试,清廷慕名,两次征召他做官,他都拒不到任。躲进深山,教学著书,身后留下大量诗文。
吕留良死后,有个叫曾静的湖南人,因为钦佩吕留良的学识和气节,去拜访他的家和后人,读了很多吕留良的著作,受其熏染,具有了反清复明的思想。曾静策划游说一个带兵的将领起兵推翻清朝,被这员将领告发,爆出了震动朝野的谋反案。
这时是雍正十年(1732年),吕留良已去世49年了。雍正皇帝亲自受理此案,把吕留良定为“大逆”。把吕留良和他两个已死的儿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另外两个活着的儿子斩首处死,他的孙子、亲戚、弟子等全被株连,有的被流放到荒远的地方,有的被囚禁为奴。对读书人的这种血腥镇压惨不忍睹。清代著名学者龚自珍有诗说:“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说的就是读书人在这高压政策下苟活的情形。
文字狱的发生,过错并不在于文字,是用文字所写成的诗文让掌权者感到妨害了他们的统治。其实,中国的文字狱并不是清朝才有,因文得祸之事,早在两千年前就有了,此后历朝历代均有记载。
《汉书》上记载着,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为在写给孙会宗的信中流露出对朝廷给他的处罚不在意,在田园生活中自得其乐的情绪。汉宣帝看了觉得不舒服,终于被定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判处腰斩的大刑,妻子儿女被流放。
公元450年,南北朝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六月,北魏大臣崔浩,因为在其主持编纂的国史中直言不讳地揭露了北魏统治者拓跋氏祖先的羞耻屈辱的历史,而让北魏世祖拓跋焘觉得受到侮辱,于是下令诛杀崔浩满门,株连九族,同时受株连被杀的还有崔浩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和河东柳氏等北方大族,这次事件史上被称为“国史之狱”。
这类事件当中比较出名的是北宋大诗人、大词人苏轼所遭受的文字狱。公元1068-1077年,也就是宋朝熙宁年间,宋神宗重用王安石改革,但是变法并未取得很好的效果。宋神宗没有灰心,于是他又在元丰年间推行改革,希望励精图治,使国家富强。就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即元丰二年(1079年),御史中丞李定、舒直、何正臣等人摘取苏轼《湖州谢上表》中语句和此前所作诗句,如《山村五绝》、《八月十五日看潮》、《和陈述古冬日牡丹》等几首诗,以谤讪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苏轼。因为苏轼在诗歌中展现出一些讥讽时政的意图,揭示了一些变法过程中的问题。
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然后在御史台狱受审,因为御史台周围种植了很多柏树,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所以又称“乌台”,此案便又被称为“乌台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