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的初级考试——县试、府试、院试如何进

文章主题:史学参考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0-02-25 01:02:13

明清两代的科举,内容与形式大体相近。科举考试的全过程有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其中前三场考试属于一级,即获取生员资格的考试。因为是初级的,规模又小,所以叫小考或小试,也叫童试。凡参加这一级考试的人无论老少,尽管是八十岁的老叟,也都一律称之为童生,也称儒童。

童试三年举行两次,是乡试、会试的二倍,给那些一试不第者以再试的机会。

县试时,县官要在一个月前公布考试日期,一般都在二月。童生要向本县的署礼房报名、填表,要填写姓名、籍贯、上三代生、存、仕之履历,并要找同考五人互保结,保证其没有冒籍、匿丧(守丧期不得参加考试)、冒名顶替、出身清白等。不是倡优皂隶之子孙,才有资格报考。

县试考五场,每天一场,黎明前点名入场,限当日交卷。考场发每页十四行、每行十八字的卷子十几页,另附空白草纸数张。首场叫正考,最主要考四书文二篇,试帖诗一首,题目、诗、文都有一定格式,不准超过七百字。其他四场皆属复试,内容时间稍有变化,但大体相仿。

县试后,进行府试,日期多在四月。府试的考官由管辖知府担任。第一场为正场,录取者便可参加院试,第二场后不愿考者听便,其程序与县试大体相同。

院试因决定考生命运,故比较重要。主考官由朝廷直接委派,称为学政。学政不仅主管生员考试,还要督察处理所辖府郡中违法乱纪的文武生员。因为这些人有见官不拜、不服差役、免除租赋的特权,地方官无权裁处,所以学政在各道考试结束之后,都要还署放告,允许当地人民控告那些鱼肉乡里、横行霸道的不法生员,以整饬学风。

学政在子、卯、午、酉乡试之年,于八月从京师受钦命简放。按省分远近,由驿站驰往考区。全省府、州、县皆归其考试。考试规程很严。所过州县要护送文卷食物,并准许调用驿站车马、船只,可动用公款。考试期间不得领受民讼,不准探亲访友。

考场纪律也非常严格,首先,学政要悬牌通告各县正场考试日期,考生于寅正之时(早四点)在考场门前集合。考场称贡院(也有称试院、考棚的),学政亲自点名,并有保人在场,详细对照报名单。人场时要严格搜身,甚至头发、袜子都要检查。只允许带诗韵,其他不准带片纸只字。点名后封门,限制出人。学政终日监视,并派人四处巡查,如发现有交头接耳、换座、飞纸条、左顾右盼等犯规者,立即揪出,轻者取消考试资格,重者枷示。而且在考试一小时后,监考者用学政发的小戳在考生答卷百字后盖上,以防止偷换试卷。申时开门放头牌,交卷考生可以退场。过一小时继放二牌、三牌,直至终场为止。院试录取者为生员,也称秀才,便可参加高一级的乡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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