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的大家族普遍存在着一夫多妻的现象。由于一个男子不仅有妻,还可纳妾,妻所生之子和妾所生之子同属一个家庭,因而在一个家庭内部便构成了两种兄弟关系:同父同母的兄弟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长大成年,各自娶妻生子,但仍生活在一个家庭之中。
此时兄弟关系不仅包括家庭内部的同母兄弟、异母兄弟的关系,还包括家族内部的叔伯兄弟之间的关系。因而在天津流行着“大排行”的做法,可见在一个庞大繁杂的家族内部,其兄弟关系的错综复杂。而家族的世系和财产的继承皆按男系标准向下推算和承袭。因此兄弟之间,每人都享有继承的权利。这样在一个兄弟人数较多、且不断繁衍的家族之中,政治资源和经济财产的分配和继承问题就相当复杂。
为了确保家族权利和财产的顺利移交和继承,避免争执,就必须有序地分配继承权,因为兄弟关系直接涉及家族的存在和延续。如果兄弟不睦,产生纷争,进而要求分门别户,那么家族也将随着兄弟分家而分崩离析。
为了巩固家族的财产和势力,协调家族内部关系,管理家族经济事务,维护家族的秩序,兄弟之间就必须有严明的家规、家礼。这样兄弟关系就不再是情感的自然流露,而变成了一种家族礼制、一种道德规范,从而约束着个人的行为。
兄弟关系主要按血缘关系确立,而“长少有序,嫡长为尊”则是确立兄弟关系的原则。家族会极力维护兄长的权威,以使内部团结,便于管理。
兄长的权威指长兄或长子的中心地位,兄长是家长在年青一代中的权威代理,家长通过长子的代理作用,可以有效地行使家长的权威,进而在兄弟之间要求兄仁弟悌。兄长要起到典范作用,带动他们服从家族的利益和家长的权威;兄弟们则要顺从兄长的意志,听从兄长的差遗。
尤其是在家长丧亡之后,兄长便会继承家长的权威,因而民间有“长兄为父”的说法天津的各大家族皆由商而起,因商维系,商人对利益的敏感、对务实的追求都渗透在他们治家的过程之中,也体现在兄弟间的家规、家礼之中。
因此天津的大家族中,兄弟之间的关系除了体现“长少有序,嫡长为尊”的原则外,更有一种看重个人才干和对家族的贡献的平等因素在里面。
天津的大家族的中兴与承继皆不只依靠长子长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