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三省六部的六部是指中央行政机构的吏、户、礼、兵、刑、工六官署,总称六部。
秦汉时,六部职务由九卿分掌。魏晋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到隋唐时才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将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分并入。元代时,六部隶属中书省。明朝初,废宰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清末,逐渐添设新的部署,六部之名遂废。
吏部。东汉始将尚书常侍曹改为吏曹,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时,列为六部之首,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迁等事务。长官为吏部尚书。历代相沿。清末,其职并归内阁。
户部。三国以后,常置度支尚书,掌财用。从隋朝开始,度支尚书改为民部尚书。唐时改为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长官为户部尚书。历代相沿。清末,民政部分被划出添设民政部;财政部分改设度支部,户部遂废。
礼部。北周时设立。隋唐为六部之一,分礼部、祠部、主客、膳部四曹,掌礼仪、祭享、贡举等职。长官为礼部尚书。历代相沿。清末,废部改设典礼院。
兵部。三国魏时置五兵(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尚书。晋时又设驾部、车部、库部等。隋唐后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之政。长官为兵部尚书。历代相沿。唐天宝中一度改称武部,随后恢复。清末,改为陆军部,并添设海军部。
刑部。汉代时设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后有都官、比部各曹。隋初设都官尚书,统都官、刑部、比部、司门各侍郎,后改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遂为六部之一,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事务。长官为刑部尚书。历代相沿。唐天宝年间曾一度改称宪部,不久又恢复。清末改为法部。
工部。西晋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隋唐时沿用北周旧名设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长官为工部尚书。历代相沿。清末改为农工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