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清朝社会制度的腐朽和经济、科技的落后。清王朝处于封建制度的衰败时期,政治昏暗,各种矛盾加剧,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禁锢,使得社会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落后,财政拮据,军备废弛,武器低劣,封建统治自身已陷入严重危机,连其本阶级的有识士都感到面临“末世”,在这种情况下,御外必然受到很大限制。
第二,统治集团昏庸腐败。“时代呼唤巨人,上台的却是侏儒。”鸦片战争当中,清政府各级决策者错误频出,上层指挥简单低效,各级官员欺上瞒下,导致不知己不知彼,对战局应变低效。两年的战争过程中,同样的决策错误在各地重复上演。这既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所致,也是清政府腐败的具体表现。正是在清朝统治集团的这种状况下,英国方面的优势才得以显示和发挥出来。
1842年,清政府被迫在南京的静海寺与英国政府议约,双方共在寺内议约四次。8月29日,中国清政府全部接受了英国提出的议和条款,满足了英国大多数的要求。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人在通商口岸设驻领事馆。
(3)中国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军费,分24年付清)。
(4)英国在中国的进出口货物纳税,中国与英国共同议定。
(5)英国商人可以自由地与中国商人交易,不受“公行”的限制。
(6)享有领事裁判权,英国人在中国犯罪可不受中国法律制裁。
鸦片战争的失败和《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政治上独立自主的中国,战后由于领土主权遭到破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解体,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给地,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