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宪宗所处的时代,封建统治集团中的腐朽势力在不断滋长,阶级矛盾日益加深。他成功地利用了当时的客观条件,取得了对藩镇斗争的多次胜利,暂时抑制了宪宗能开创“中兴”之局,是由多种历史因素决定的。
首先,就经济方面说,由于德宗以来两税法的实行,大大改善了朝廷的财政状况。两税法不仅使唐中央与官僚豪贵争夺剥削对象的斗争取得了一定的胜利,扩大了纳税面,赋税岁入逐年增多,而且也使官僚豪贵负担两税,赋税暂时不完全集中在农民身上,从而多少缓和了阶级矛盾,中央政权重新获得一定程度的稳定。
其次从军事方面而言,又以兴元元年(784年),淮西李希烈兵败力蹙为转机,藩镇大规模军事叛乱失去了势头,国内局势转趋相对平衡。因此,唐中央得以积聚财富,重振军旅。到元和初年,政府军已达83万之多,武力平藩的条件宜已具备。
另外,元和年间一批著名的政治家如杜黄裳、李吉甫、李绛、武元衡、裴度等相继辅政。这些,均为中兴局面的出现创造了重要的历史条件。
当然,无和中兴局面的形成,与宪宗的个人素质也有很大关系。他很注意汲取前代的历史经验,孜孜求治。在政治上,他重视人才,任贤使能,尤其是对于宰相的人选极为重视。他吸取“德宗不任宰相,天下细务皆自决之”的教训,十分注意“选擢宰相,推心委之”。
对于裁制藩镇,宪宗始终表现出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元和十年(815年),讨伐淮西经年不克。而宪宗遇难不乱,坚定不惑,严厉驳斥了妥协议论,并提拔裴度为宰相,终于取得了削藩的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