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治国理家,一直有重视植树、特别是种植果树的传统。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里说,在深山居住,拥有千棵樟树;在安邑,拥有千棵枣树;在燕秦地区,拥有千棵栗树;在蜀汉江陵,拥有千棵橘树;在淮北常山以南、济河之间,拥有千棵楸树;在陈夏地区,拥有千亩漆树;在齐鲁,拥有千亩桑麻;在渭川,拥有千亩竹,这样的人家,其富庶程度可比王侯之家。
三国时吴国的丹杨(也称丹阳)太守李衡,种植柑橘树千株。临死告其子说:你们的母亲不愿让我多治家产,担心你们会因多财而奢侈淫逸,不过我们家现在也太贫穷了。我有千头木奴(即柑橘树,古有“木奴千,无凶年”的谚语),可使你们衣食不缺。至东吴末年,李衡所植柑橘树茂果丰,柑橘卖后每年可有数千匹绢的收入,家道殷足。
汉代蒙童读物《急就篇》说:“园菜果菔助米粮。”说菜果不但可以作为副食以助食用,也可救饥馑防备凶年。《齐民要术》中引《术》书曰:“东方种桃九根,宜子孙,除凶祸。胡桃(核桃树)、柰桃(山樱桃树)种,亦同。西方种梓、楸九根,延年除百病。北方种榆九根,宜蚕桑,田谷好。”又引《杂五行书》曰:“舍西种梓、楸各五根,令子孙孝顺,口舌消灭也。”这些内容虽然有些神秘主义的味道,但总与富足备荒、免灾除病联系在—起,倡导、督促民家多植树木。
历代王朝出于富国与防灾的考虑,对护林造林也多重视。周代设有管理林政之官,并对砍伐山术作出规定:孟春之月、孟夏之月和季夏之月,禁止百姓砍伐山木,并派虞人之官人山巡查。至季秋与仲冬时节,才能有限度地采伐,以保护森林资源。
秦始皇虽因建阿房官而滥伐山林,但在全国修驰道时,又在道两边每隔三丈植松树一棵,翼护道路,开大规模植种道树之先河。东汉将作大匠(负责王朝土木营建等事的官员)的职责之一,就是掌管栽植栗漆梓桐之类树木于大道两侧。植道树既可护路为荫,又能收其果实之利。
北朝西魏时,官道两侧每隔一里有一“土候”(用土累建的路标,用以记里程),经雨颓毁,常需修护。韦孝宽为雍州刺史后,下令在本州官道“土候”处改种槐树为记,受到当权的宇文泰的赞扬,下令推行至全国,搞了一次规模不小的种植道树活动。
宋代因河患频繁与森林资源匮乏,更认识到林政的迫切性,多次诏令保护林木,同时奖励民众植树。
不过从历史上来看,许多王朝鼓励埴树,多限于种植获利较快的经济林木;封禁山林之令,也多是为了独占山川之利与防止民人相聚为乱的目的,很少从备荒与治理荒源的角度去重视林业发展,缺乏宏观长远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