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思想史专著。最早由黄宗羲整理。康熙十五年(1676),黄宗羲完成《明儒学案》后续修此书,仅成17卷并序而卒,其子黄百家续作,又成8卷,后由私淑弟子全祖望于乾隆十二年至二十年(1747年~1755年)补述,成91学案,也未竟而卒,底稿归勤县卢氏抱经堂,残本归宿愿蒋氏。
黄宗羲六世孙黄征、七世孙黄直垕又补充为86卷。道光年间,流入浙江学政陈少宗手。道光十八年(1838),王梓材、冯云濠受督学何凌汉委托,校勘补正,并遵照全祖望在序录中确定的分卷方案,将全稿正式定为100卷。
学案共记宋元学者超过2000人,于道光十八年(1838)刊于浙江,然而毁于鸦片战争。光绪五年(1879),张汝霖再次主导,翻刻于长沙,成通行的100卷学案。
《宋元学案》从草创到成书、刊行,前后历经两百余年。与《明儒学案》相比,该书更加注重人物之间的师承关系,并以此作为划分学派的重要依据。91学案中,每案先列一表,述及案主的师友、门人、亲属等关系;次为案主小传,论其生平、学术宗旨;再附学侣、家学、门人、同调、私淑、续传六项为附案,分别介绍有关人物的状况。
此外,书中还有许多编校者加增的案语,多为校勘说明及史实考证之类。后代学者认为,该书虽然是根据黄宗羲的思路和框架编撰而成,但黄本人完成的部分有限,他对宋元学术的认识、评论远没有被充分地展现出来。后续者的思想、识见,又显然不及黄深刻,因此该书中少了很多深入、精彩的观点和点睛之笔,其主要价值体现在对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存方面。《宋元学案》百卷本初刻于道光十八年(1838),后又有道光二十六年(1846)何绍基刻本和光绪五年(1879)龙汝霖刻本。1986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