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作为人类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它一开始就是人类自身情感、欲望的一种表达方式。古代希腊罗马的祭神舞蹈也是舞蹈文化中一个有代表性的例子,希腊人心目中的神灵具有和凡人一样强烈的情欲要求,他们认为娱乐神明最好的场面莫如展览娇艳俊美的肉体,表现健康和力量的姿势都发展到家的肉体……因此在神前舞蹈和合唱的是特别挑选的人。
为了使神明享受肉体的美感和情欲的欢怏,古希腊还有一门研究姿态与动作的学问,叫做“奥盖斯底克”,专门教人美妙的姿态,作敬神的舞蹈。
就古希腊文化而言,艺术与情欲与原始祭祀同在。关于这点,我们想列举酒神祭祀中的舞蹈为例。
谈到酒神,克雷维列夫曾作过这样的评述:“古代神跟人一样,不但需要饮馔,而且还需要声色。因此,在崇拜中除了让神醉酒饱德以外,还为他举行蔚为壮观的盛大游行,表演各种各样的戏曲游艺。例如,在古希腊罗马,每逢葡萄种植和葡萄酿制业的庇护神狄俄倪索斯(又叫巴克斯、巴胡斯、雅克斯)奉献秘密祭,其时要举行人山人海、载歌载舞的游行,史称狄俄倪索斯节,亦即酒神节。这种活动照例是在夜晚凭借火炬之光进行。参加酒神节的强半都是妇女(洒神女巫)。她们身披斑彩兽皮,头戴青藤花冠,手持狄俄倪索斯的锡杖,开怀畅饮,翩翩起舞,敲锣打鼓,沉浸在一片狂欢之中,竞至极度兴奋,放荡不羁。”
人们在“酒神节”的狂舞中纵情纵欲,充分迷狂以致“神”、人在情欲的驱使下互为交媾,界线淡化。一则以最美的“肉体”佳馔让神灵作性的迷醉享乐,二则完全体现原始阶段原始艺术的原始禀性,即不是理性的“诗”而是感性的“诗”,也只有用这种眼光去看古希腊的“诗”,方可体悟其中伟大的“诗性”。
正如丹纳所说:“悲剧、喜剧、舞蹈、体育表演都是敬神仪式的一部分,他们从来不想为了敬神需要苦修、守斋,战战兢兢地祷告,伏在地上忏悔罪过,他们只想与神同乐,给神看最美的裸体……
我们只需读了阿里斯托芬的《来西斯德拉达》和《塞斯谟福利斯的节日》才能想见那种肉体生活的放纵,才能理解那时的人怎么会当众举行酒神节,在剧中跳淫荡的舞。”
除了阿里斯托芬的喜剧有表现这种情景,悲剧作家欧里庇得斯在悲剧《酒神的伴侣》中也有过那淋漓尽致的描绘。剧中的主人公即狄俄尼索斯,一群狂放者在自然的景致中纵舞恣情,尤其是女信徒手持酒神杖(酒神手杖有一专用名词,杖顶有一松果状象征男性生殖器),在疯狂舞蹈中放浪形骇。
在酒神祭祀节的舞蹈中所凝聚的原始精神其实并不是古希腊罗马的特有现象,因为酒神崇拜最早起源于“东方’,希罗多德认为来自埃及,可有些学者认为来自亚洲,米切尔•格雷特就认为:“狄俄尼索斯酒神的狂醉宗源来自亚洲,而与之相属的舞蹈、神秘和仪式都是在亚洲建立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