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时代婚姻的概念是抢掠而不是感情的交流(2)

文章主题:历史研究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0-02-22 15:16:44

我们注意到,抢掠婚姻在实行过程中尽管是集体性的,大的可以是部落联盟、血缘家庭,小的可以是几个人或一个人,但是,抢掠来的女性一般都是由个人“享受”,抢来的女人成为“共妻”的例子极少。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阿喀琉斯和阿加门农为俘虏来的女人发生争执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恩格斯在分析这个问题时说:“在荷马史诗中,被俘虏的年轻妇女都成了胜利者的肉欲的牺牲品”。

我们有理由认为,强制性婚姻并不是与人类文明一同诞生的,它大致发生在由群婚向对偶婚过渡的漫长历史时期,它基本上是属于父权制取得统治地位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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