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蒙古即漠北蒙古,为居于喀尔喀河(今内蒙古流入贝尔湖的哈尔哈河)两岸蒙古各部的总称。元、明时居于河东为内喀尔喀,河西为外喀尔喀。明嘉靖末年内喀尔喀南迁至辽河流域,后附清实行扎萨克制。居原地的外喀尔喀仍称喀尔喀。其地东临呼伦贝尔,西至阿尔泰山,南至大漠与漠南蒙古相连,北与俄罗斯为邻。外喀尔喀蒙古分为三大部:土谢图汗、扎萨克图汗、车臣汗。
1635年(后金天聪九年)就致书与后金通好。1638年(崇德三年)开始,每年遣使向清朝朝贡。1655年(清顺治十二年)清朝在喀尔喀设立扎萨克,从而使喀尔喀蒙古与清朝中央在政治上有密切联系。此后喀尔喀内部发生纷争,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准噶尔首领噶尔丹乘机向喀尔喀大举进攻,喀尔喀蒙古举旗投清。
1691年(康熙三十年)康熙帝与内外蒙古各部首领在多伦诺尔会盟,规定喀尔喀蒙古遵行清朝法令,宣布保留喀尔喀三部首领的汗号,并赐以满洲贵族同样的各级爵位封号,行政体制也与内蒙古同样行扎萨克制,加强和巩固了清廷对喀尔喀蒙古的管辖。
1732年(雍正十年)喀尔喀亲王额驸策棱击败准噶尔部有功,清廷从土谢图汗部分出21旗隶属额驸策棱所在赛音诺颜部,为大扎萨克,喀尔喀由此分为四部。外蒙古自康熙以来即为中国直属领土的一部分。至17世纪末,内外蒙古全属清朝直属版图。
当内外蒙古归属中国时,俄国的势力已进入西伯利亚。于是出现了中俄在蒙古高原与西伯利亚之间界线的问题,但未经划定。1689年《尼布楚条约》后,中俄东部边界划定,中方多次向俄方表示为西段界线谈判,俄方为扩大侵占蒙古高原土地,一直拒绝中方建议。直至1727年(雍正五年)中俄订立《布连斯奇条约》,条约规定:以恰克图和鄂尔怀图之间第一鄂博为起点,向东至额尔古纳河,向西经萨彦岭至沙宾纳依岭(即沙宾达巴哈),北部归俄国,南部归中国。遂为有清一代稳定的北界。同年又订《恰克图条约》规定中俄双方有关两国政治、经济、宗教方面的规定,取得了中俄边界的长期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