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市民行事一向很好面子,所以无论聘礼还是嫁妆,都要倾一家之所有。聘礼最基本的组成是“三金”,即金钏、金镯、金帔坠。送不起金器的,也要送银镀金的钏、镯、帔坠。官宦人家还要配送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缎红长裙、珠翠特髻、珠翠团冠、四时冠花、珠翠排环,还有细杂色彩缎匹帛,加以花茶果物、团圆饼、羊、酒等物。所以那时候彩礼又叫“下财礼”,若是家无余财,的确也置办不起这样的聘礼。
当时在婚姻中攀比财富已经成了一种风气。“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因为聘娶而破产或者因为家资不丰难于嫁娶的人家逐渐增多,所以当时的官府曾规定过不同门第的聘礼的多少:上户,金一两,银五两,彩缎六表里,杂用绢四十匹;中户,金五钱,银四两,彩缎四表里,杂用绢三十匹;下户,银三两,彩缎三表里,杂用绢一十五匹。
而实在穷困的人家,也会节衣缩食准备彩礼。那些姿色动人的穷家女子,男方会送首饰衣帛等物,叫做“兜裹”。而如果有钱人家的女子,看上某个男人,情愿倒贴,也是常见的事情。
但是不论男方多么穷困,也要准备纳采、问名之礼,而且还要送给媒人缎匹、盘盏、纸币、花红礼盒等礼物才行。
到了迎亲前三日,男方开始附送催妆礼,包括花髻、销金盖头、花扇、花粉盘、画彩线果等等,女方回送罗花幞头、绿袍、靴笏等等,到了迎亲日,“下财礼”才真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