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明自己也是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争取这份自由和民主权利,古人有古人的,无需动用干戈的办法。起一个字吧,或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总的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表明自己的独立存在。同意就解释,说明一下,不同意就折中,补救一下。你看古人也讲自主意识的觉醒,讲人生下来都是自由的,要自己做主。就是在漫长的封建专制淫威之下,为了保持人格的独立,饱读儒家经典的士大夫阶层们,对独立人格的神往,尽量以各种方式追求人格的独立,寻找彰显自我的方法,其自由之精神何曾停止过。看来自由乃人之共性,绝不是某些民族之专利。
第二个原因是,在孝悌和自由之间,寻找平衡。中国文化大讲孝悌,不许违反祖制。如果说君臣关系,还讲求责任是双方的,父子关系可就是单方面的绝对服从了。比如,父亲即使错了,子女也必须服从。父母有做错的地方,子女最多应委婉地劝谏,若果父母不听,也不能触犯他们,只能自己在心里忧愁,但绝不怨恨。“事父母计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父亲死了,他老人家定下的规矩。即使错了,三年内也不能改变,这就是孝。“三年无改于父道,可谓孝矣”((《里仁》)更有甚者,教你吃惊的是,父子之间要互相隐瞒包庇所干的错事。“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路》)。这种对祖制的绝对服从,让好面子的,还有自己想法的读书人,一筹莫展。人都要寻找平衡,自然界有春夏秋冬,阴阳圆缺平衡,人自身也要平衡,不平衡就会走向极点,崩溃。于是聪明的读书人,就想出了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平衡法。既然姓名不能违反祖制,冒天下之大不韪。为了抒发自己独立的个性,起一个字吧,即不冒不孝之子的罪名,又能体现自己的意志,可谓一举两得,达到平衡。你看中国士大夫阶层,是何等的聪明。记得易中天老师在讲三国时候说过,说中国古代一夫多妻制,确切的说,不对,应该是,一夫多妾制。妻子就一个,受之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更多是社会关系,政治关系的体现,儿女婚姻要遵从家族中的社会地位,哪里像现代的刘巧儿,“这一回,俺可要自己找婆家”,这简直是大逆不道。但是聪明的中国人,为了不违反父母,招致不孝之祸,又要寻找自己的乐土,又想出来个,纳妾。而且感情好的,多是发生在这些旁门左道的小三,小四等等上面,让根正苗红的妻子,只能怨恨在心。这是不是,又是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蔓延。‘
西方人讲究不自由,毋宁死。而中国人则是,不自由,找自由。这比西方人的死,不知要高出多少着路。死毕竟结束了生命,自由与生命,最后同归于尽,两者皆空,就算自由了,又有什么意义,自由到了一无所有的地步,最终落了个,彼岸世界的来世英名。而中国人则找到了自由,也留住了生命,这又是一个一举两得。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