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蓝之狱发生在明朝。明朝初期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此两案,大开杀戒,受株连被杀者有三四万人。
胡惟庸案也称“胡党之灾”。胡惟庸,凤阳府定远县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颇受宠信,后升为左丞相。他大权在握,一意专行,朝廷上下官吏升降等大事,有时径自处理,不请示皇上裁定。胡惟庸还与御史大夫陈宁、军事重臣陆仲亨等结为死党,竞秘密翻阅军事档案,招勇夫、纳心腹。
这使朱元璋感到必须将胡惟庸等人除掉,才能杜绝后患,于是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胡惟庸擅权枉法的罪名杀了他并灭其三族。胡党株连的有一万五千人。同时,朱元璋还撤销了中书省,不再设丞相一职,并严申如果有大臣敢奏请立相一事,施以重刑。皇上直接管辖六部,高度集权于一身。
蓝玉案也称“蓝党大狱”。蓝玉临敌勇敢,多次立功,后晋升为大将军。曾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至捕鱼儿海,俘敌七万多人。他战功赫赫,被封为凉国公,威望很高。但他居功自傲,日益飞扬跋扈。他的所作所为引起朱元璋不满。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锦衣卫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将其处死,灭三族,被株连而致死的达二万人。
胡蓝之狱前后历经14年,开国功臣在这期间几乎被杀尽,其中著名的有朱亮祖、徐达、胡英、周德兴、王弼、傅友德、谢成、冯胜、李善长、赵庸、郑遇春等。就连朱元璋的高参刘伯温,尽管早已功成身退,仍然受到朱元璋的猜疑,被牵入胡惟庸案中,致使其忧愤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