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和妻子虽然不是青梅竹马,但是,两人结婚之后,相亲相爱,生活幸福。婚后不久的一天,林语堂突发奇想,跑过去对妻子说:
“咱把婚书烧掉吧?”妻子有些迷惑,问他为什么有这样的想法。他说:“婚书是结婚的证明,只有离婚的时候才用得到。”妻子一听,觉得有理,于是翻箱倒柜,找出婚书,交给他付之一炬。
林语堂夫妇烧婚书的举动,可能会让今天的许多青年男女大惑不解。在现代人眼中,两个人结成夫妻,只是一种组合。而且,这种组合充满了变数,高兴了,就组合一辈子;不高兴,就劳燕分飞,各自寻找下一个组合。在这样的婚姻中,婚书就发挥着两个作用:一是作为两人结合的证明;二是充当离婚的材料。现代人就是这样,还没结婚就开始做好离婚的准备。婚书只是准备之一,很多人干脆在结婚之前,先来个财产公证,一旦离了婚,谁也别想占谁的便宜。
一纸婚书,终究无法把两个人捆在一起过一辈子。林语堂是何等聪明的人物,他早就看透了其中的道理。当他告诉妻子,要把婚书烧掉,这可绝对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早就洞悉了婚姻的真正奥妙所在。
妻子听了他的话,几乎是毫不犹豫就同意了他的主张。在众人眼中,她的丈夫是名满天下的文人,整天出没于名利的“十里洋场”,身边向来不乏美艳的女子,诱惑既多,难免失足,而婚书正是他们婚姻的一根救命稻草。这些道理,她自然晓得,然而,她还是毅然拿出了婚书,看着丈夫将它投入火中。因为她也发现了婚姻的真正奥妙。
婚书烧掉以后,数十年间,夫妻二人依旧相亲相爱,生活美满幸福。不知不觉中,两人已经携手走过了五十年的风风雨雨。就在他们结婚五十周年的庆典上,有人忍不住问起他们相守的秘诀。林语堂满面春风地说:“我们是金玉良缘。秘诀就是两个字,一个是‘给’,一个是‘受’。夫妻之间,应该尽量地‘给’,而不计较‘受’。”
林语堂晚年成了基督徒。《圣经》上说:“给比受更快乐。”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为人如此,为夫、为妻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