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典籍中有的提到孔子诛杀少正卯,有的则没有记载。这样,孔子是否诛杀少正卯,成了后世聚讼疑问。
《荀子•宥坐》曰:“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先)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而有之……不可不诛也。”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云:“(鲁)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也就是说,孔子在鲁国由司寇代行宰相职务才七天,就杀死当时鲁国的大夫少正卯,理由是少正卯兼有五种恶行,并且在家里聚众成群,鼓吹邪说,哗众取宠,已是小人中的雄杰,所以非杀不可。后来的《尹文子》、《说苑》、《孔子家语》等书,都引用《荀子》的说法,认为孔子杀了少正卯。
然而,南宋朱熹认为,孔子并没有杀少正卯。此说一出,许多学者表示赞同。其主要理由是:一、诸子百家著作中寓言居多,不足为信。成书早于《荀子》的《左传》、《国语》、《论语》、《孟子》等,都没有提到这件事,而且《左传》、《国语》往往对孔子有所诬罔,也不提此事,可见历史上没有孔子诛杀少正卯之事。
二、孔子代行宰相职务才七天,以一个大夫的身份去杀掉另一个大夫,这是不可能做到的。
三、孔子提倡仁,坚决反对轻易杀人,当鲁大夫提出“杀无遘以就有道”的想法时,孔子表示反对。杀少正卯一事,与孔子的一贯思想不相吻合。
上述两说各自成理,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