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是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某些人、事物施加影响或给予控制的方术。在中国,巫术也是古代方术的起源,尤其是在商、周两代,巫术在社会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掌握着祭祀天帝、鬼神及为人祈福禳灾的大权,并兼管占卜、星历之术。周以后,巫术的影响逐渐减少。
从巫术的性质角度,可以把巫术分为黑巫术和白巫术。黑巫术是指嫁祸于别人时施用的巫术;白巫术则是祝吉祈福时施用的巫术,故又叫吉巫术。
从施行巫术的手段角度,巫术又可分为两类,一为摹仿巫术,另一种叫接触巫术。摹仿巫术是一种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手段。如恨某人,便做人形,写上该人的生辰八字,或火烧或投水,或针刺刀砍,以致那人于死地。从性质上讲,这属于黑巫术。再如小儿常常落井,为避灾,常做一偶人代替小儿投入井中,这种行为称作破灾破煞。人若生疮,画在植物叶或黄纸上,便可移走病患,也叫摹仿巫术。
接触巫术是一种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时事物相关联的物品求吉嫁祸的巫术手段。这种巫术只要是接触到某人的人体一部分或人的用具,都可以达到目的。如某人患病,在病人病痛处放一枚钱币或较贵重的东西,然后丢在路上任人拾去,于是任为病患便转移到了拾者身上。过去害人的黑巫术常常搜集不和睦人的头发、胡须、指甲以及心爱之物,以备加害对方。小孩子的名字也不能随便告诉别人,否则便要受制于人。
从巫术的应用角度,可分为:
祈求帮助:指人们以一定方式,祈求自然力或鬼神来帮助自己实现某种目的。如汉族求雨,多拜龙王,拜祭不成时,便要施巫术,逼迫龙王下雨。如抬龙王游街,曝晒龙王,把井水掏干等等。
招魂:用巫术把失落的灵魂招回来。它不仅限于人自身,也适用于动物、植物。
诅咒:它是借助语言的魔力,达到加害对方的目的。最常见的形式是面对面的诅咒,不得好死、千刀万剐等等。更多的是通过诅咒对方的名字达到巫术的目的。
驱鬼:是对鬼施行的一种攻击性巫术。在生产、建房、治病、丧葬中经常使用。汉族的许多驱鬼巫术后来被道教继承下来。符、剑、印、镜是道士的主要驱鬼工具。驱鬼巫术也适用于凶死者。黎族对凶死者最为畏惧,送葬时必须举行复杂的仪式,必须走弯弯曲曲的路,使凶死者的灵魂迷途难返;下葬时还要以巨石压尸,或以木桩钉尸,目的是让凶死者的灵魂永远不能返回家园,否则就会扰乱家人。
避邪:是利用一定的物件来防止邪鬼来犯,是一种消极巫术。避邪物一般装饰在建筑物上、交通工具和生产工具上,也有佩戴在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