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在儒家学说中是一种很高的境界,那到底什么是中庸呢?宋代理学大家朱熹解释说:“中者,不偏不倚,不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
“中庸”是孔子对商周以来“中和”思想的继承和总结而提出的一个哲学范畴,被他称为“至德”,他说:“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广以也”,就是说,中庸是至高无上的道德准则。中庸的基本原则是“允执其中”,要求把握适当的限度,以保持事物的平衡,使人的言行合于既定的道德标准。
从总体上看,儒家的中庸理论是以中和观念为理论基础的。所谓“和”即事物的和谐状态,是最好的秩序和状态,是最高的理想追求。按照儒家的思想,“和”不仅指自然本身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重要的是指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孔子讲“礼之用,和为责。先王之道,斯为美”。所谓“中”,指的是事物的“度”。不偏不倚,过犹不及。它是实现和谐的根本途径。“和”与“中”是相互联系的,正如《中庸》中所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以“中和”观念为核心的中庸之道,包含两层意思。其一,反对过犹不及,强调中和、和谐,任何固执一端都失之于“中”。其二,“执中”的准则就是“礼”。孔子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礼记》载孔子的话说:“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结;勇而不中礼,谓之逆……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
“礼”以“制中”为用,所以又称“礼之用,和为贵”。因此,所谓“执两用中”、“过犹不及”的中庸之道,归根到底就是要时时处处按照“礼”办事。可见,儒家的“中庸”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把人们的视听言动束缚在奴隶社会的等级制度和道德规范之内,既无过又无不及。因此,中庸思想在政治上是保守的。不过,作为思想方法,中庸之道含有一定辩证法的因素,又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