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房四宝之一的毛笔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600~1066年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毛笔,那么我国书法和国画这两件能体现人的学识与休养的瑰宝就无从谈起。
从甲骨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夏商时期,笔就已经出现了。从新石器时代的彩陶上所绘画的图案来说,笔的产生也有五千年的历史了。之后的春秋战国,各国已经开始制作和使用常规的书写用笔了。但是当时笔的名称繁杂,如吴国的叫“不律”,燕国的叫“弗”等等。
当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执行“书同文”的政策,那么书写用笔当然也算在其中了,“笔”也就从此规定下来,并且一直沿用至今。我们如今所看到的用来练习书法的毛笔,民间传说是由战国时期的大将蒙恬发明的,因此留下了“蒙恬造笔”的历史故事。
蒙恬喜欢在空闲时到外打猎,有一天,他又是满载而归,手中拎了几只野兔回营。拎在手里的兔子有一只的尾巴一直在地上拖着,在地上画出弯弯曲曲的一道痕迹。蒙恬见此情况,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子的尾巴作笔尖,不是会比之前笔要好用得多么?”
蒙恬想到这里,回到营房之后,便剪下一条兔尾巴,把他插到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写写字。但是,兔毛在蘸上墨水之后,光油油的,并不吸墨,在“绢纸”上写出来的字迹也是断断续续,根本就不成样子。
但是,蒙恬并没有因为这一次小小的失败而气馁,他仍然抽时间琢磨这种笔的改良办法。就这样反反复复的接连几天,蒙恬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改良方法。这一天,他走出了营房,本想着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但当他走过那石碓的时候,看到自己那天扔的那杆“兔毛笔”。蒙恬将它捡起来,用手捏了捏笔尖,发现笔尖上的兔毛湿漉漉的,非常软,并且毛色变得更加柔和了。
蒙恬兴奋地跑回营房,将这支笔在墨汁中一蘸,兔尾巴这时便变得十分“听话”,在吸足了墨汁之后,蒙恬感觉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显得圆润、饱满。原来,石碓中的水含有石灰质,兔毛经过含有石灰质的水一泡,使兔毛变得柔软、顺滑起来。
这支笔由于是由兔毛和竹管制作而成,于是蒙恬便在当时流行的笔名“聿”上加了一个竹字头,便把它称之为“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