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回族的风俗,已婚女子怀孕为“有喜”,平时称孕妇为“带身子”、“重身板”。怀孕期间,有许多避讳,如不参加婚丧礼仪等。
孩子出生后占用的房间称“月房”,将方形红纸以尖角向上贴在屋门外,表示此屋为“月房”,在一个月内,外人特别是男人不准进入。婴儿出生后要穿“毛衫”,在“毛衫”的上部系一块布,称为“挡”,毛衫衣领不用扣而用寸带相系。用谷糠做成吼褥,放在棉褥底下。小枕头用荞麦皮或粮谷做成,褥、枕头都用蓝布为面。用蓝布做成宽带,捆孩子的上下肢,为使孩子在发育中头体正直不歪。
婴儿出生当天,孩子爸爸要带茶叶、点心去孩子姥姥家报喜。第三天,在铜盆里放温水和铜钱,请老人为孩子洗澡,称“洗三”。亲朋好友、邻里故1日赠送手镯、银锁,多数人送长面,祝婴儿长命百岁。七天后,将剔除的婴儿胎发、眉毛、胎毛,用红纸包在一起,放在枕头底下,待满月后才可扔掉。
婴儿满月后请阿訇起名,即“经名”。“经名”大都取自伊斯兰教圣人的名字。如:男孩叫“依布拉欣麦”、“阿布顿拉席”等,女孩叫“法麦”、“色麦”等。之后再由孩子直系长辈或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按家谱辈序排字为孩子起名。起名时要为孩子做个“兜兜”系在肚上,兜兜也用蓝布做成,取其谐音“拦住”,表达不夭折之心愿。婴儿满月,要庆贺一番,请亲朋邻里来,用肉包子款待客人,祝福孩子平安成长。男孩于十岁之前要作“逊奈提”,即行割札。届时要请阿訇过“乜帖”,亲友前来祝贺。
建国后,生孩子都去医院接生,除保留给孩子起学名、办满月习俗外,其他旧俗多不再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