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黑格尔和基督教的关系。耶稣正是要把希腊人的精神贯注到犹太人的宗教之中。耶稣所创立的信仰乃是犹太教义与古希腊精神的综合,亦即将美和道德综合为“爱”,爱乃是道德之美和美的道德。黑格尔反对把上帝和世界领域截然分开的做法,他强调耶稣所宣扬的是一种爱的泛神论。从早年起.黑格尔的思想就更倾向于强调基督教中的理性因素而非启示或信仰的因素。这一点从他的《耶稣传》开篇对《约翰福音》第一章“太初有逻各斯”的改写中可以看出:
那打破一切限制的纯粹理性就是上帝本身。因此世界的规划一般讲来是按照理性制定的。理性的功能在于使人认识他的生活的使命和无条件的目的。诚然理性常常被弄得晦暗了,但却从来没有完全熄灭过,即使在晦暗之中,理性的微弱的闪光也还是保持着。
在某种意义上,上面这段话其实也是黑格尔整整一生的思想历程的基本信念(“打破一切限制的纯粹理性”就是“精神”)。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对基督教经验的吸收一开始就携带着希腊哲学的痕迹。将“逻各斯”理解为“理性”,这与希腊哲学有着根本的关联。在早期黑格尔那里,希腊宗教虽然比希腊哲学的影响更为外显,但后者最终成为其思想中的主要推动力量。正如克朗纳所看到的,从希腊宗教的“美”、犹太教或康德伦理学的“道德”到基督教的“美的道德”(“爱”),辩证法的“正题一反题一合题”的模式第一次出现在黑格尔的思想中。而且,这第一次出现就表明,辩证法绝非脱离生命的形式化的运作,而是生命本身的至深情志和渴望的运动。
“爱”的理念,是黑格尔早期思想中“精神”概念的表现形态。在《基督教的精神与命运》这篇论文中,黑格尔视“爱”为基督教的根本精神。由于爱是使分离者统一、使每一事物都返回到其归属的整体之中的力量,因而它也弥合了思想与生命之间的对立。这种宗教性的生命经验是精神生命客观化自己而后复归于自己。外界的象征行动启示着他内在的生命,外界就重新被转化为内在的经验。如果没有非统一与统一之回返,则爱和生命根本无意义。黑格尔要做的,就是调和生命与思想、信仰与理性、精神与理智之间的对立,并用反省的形式把这一理想表达出来。
但是,在黑格尔的成熟思想中,他最终超越了爱的泛神论,而走向了精神本身的哲学。“精神”概念的核心位置的确立,发生在《精神现象学》中。在这本书里,“生命一灵魂一精神”三阶段的上升阶次表明,精神乃是生命和灵魂的真理。在这本书中,精神概念从三个最重要的方面吸收了古希腊的根本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