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何时出现,太监和宫女对食是什么意思?

文章主题:野史趣闻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0-02-21 12:15:09

太监在内廷中侍奉皇帝(君主)及其家族的官员。又称寺人、阉人、阉官、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内监等。太监无妻而宫女无夫,两者由此而结成临时伴侣,以慰深宫之寂寞,这种关系称为“对食”。

太监在中国出现得很早,大约在夏商周时期就已经存在了(从全世界来说,最早起源于古埃及的割礼风俗)。最初,太监不一定都用阉人,阉人也不一定都做太监。

太监

太监的来源有几种,或因穷困,或为罪犯、战俘,也有被掠卖者。太监的阉割的方式有很多,据《男性太监酷刑考》介绍,有四种:割去全部阴茎和睾丸;只割睾丸;将睾丸压碎;割去输精管。在《末代太监秘闻》中还介绍有“绳系法”,即用麻绳将幼儿的睾丸从根部系死,久而久之,生殖器就逐渐坏死了。另一种方法是给幼儿服用一种麻醉药,然后用针不间断扎刺睾丸,使之逐渐失去功能。

由于阉割,太监从生理上来说是不能结婚的,但是太监结婚者却并不少见。其中多数是与宫女结成“对食”。据《秋灯录》载,“宫中旧例,内监与宫女各配夫妇,谓之对食”,“无异民间伉俪”。又如魏忠贤,他在进宫后,千方百计地讨好熹宗的奶妈客室,并因此与太监头目魏朝发生矛盾,还与之大打出手。熹宗得知后,在询问了客室的意见后,做主让魏忠贤与客室结为了“对食”。

太监和宫女对食

秦朝时,太监由少府管辖。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鉴于秦亡的教训,间用文士充中常侍,以抑制太监势力。汉元帝以后,太监势力复萌。东汉时,外戚势大,太监常被用来牵制外戚。唐太宗时,对太监限制较严格,规定内侍省太监最高官阶为三品,数额也有限制。太宗死后,制度渐弛。中宗时,太监总数增至三千人,授七品以上者亦多达千人。安史之乱后,太监势力愈发膨胀,封王爵,位列三公者大有其人。部分太监还染指军权。军中的护军中尉、中护军等要职均由太监担任。因军政大权被太监集团把持,不仅文武百官的选拔,甚至连皇帝的废立也由他们决定。太监专权遂成为中、晚唐时期的一大痼疾。

明朝时,太祖朱元璋对太监管理较严,规定太监不得识字,压低其官阶,禁止其兼外臣的文武职衔,并悬铁牌于宫门上,明示其不许干政。从永乐朝始,太监渐受重用。永乐十八年(1420)设东厂,由太监执掌,从事特务活动。宣宗时,改太监不得识字的祖制,在宫内设内书堂,教授小太监识字。成化十三年(1477)设西厂,以太监任提督。这一时期的太监机构极度膨胀,宫廷中设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等十二监,惜薪、宝钞、钟鼓、混堂等四司及兵仗、银作等八局,总称“二十四衙门”,各设专职掌印太监。太监人数由此激增(至明末,已达万人),阉党从此肆虐横行。成化年间的汪直、武宗时期的刘瑾、熹宗时期的魏忠贤等,均权倾朝野。他们专横跋扈,排斥异己,屡兴大狱,加剧了明朝政治上的腐败。

清初,鉴于明朝宦祸之烈,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如将太监收归内务府管辖,裁“二十四衙门”为“十三衙门”,缩减太监人数(直至清末,人数未超过三千)。太监的升迁降调皆由内务府移文吏部决定。太监犯法,内务府可先拿后奏。尤禁太监干政。凡有不法者,均处死。这些措施在清代相对执行得较好,虽然在清末有宠宦安德海、李莲英等屡犯禁例,但始终未出现太监专权的现象。

辛亥革命后,清王朝被推翻,太监制度随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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