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瑶族传统社会中,女性被作为禁忌对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源于瑶族先民对鬼魂的崇拜和畏惧,有的是源于瑶族先民对生存经验的总结,也有的是汉族社会“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
瑶族先民认为人死后,灵魂依然存在,它具有超自然的能力,可以对活人起危害和保护的作用。受这种原始宗教观念的支配,人们尽量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神灵的意志,以消除不幸的发生,从而导致了种种对自己行为的约束,禁忌也得以产生。为了使活人生活安宁,人们便根据自己的生活环境、宗教信仰、经济条件,用各种不同的祭祀仪典来讨好死者的亡灵,于是也随之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祭祀禁忌。而女性历来被视为“污秽”、“霉气”、“灾星”、“祸水”,故在祭祀活动中,必然要将女性视为禁忌。
由于男女分工的不同、农业的出现,男性逐渐成为生活来源的负担者;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发展,女性对男性的从属地位被扩大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因而轻视妇女、视妇女为不洁之物的禁忌在社会中广泛流行。到了阶级社会,“男尊女卑”、“男女授受不亲”等思想大行其道、深入民心,所以导致凡是女性用过的物品或触摸过的物品或本身具有的生理上的东西都视为“不洁之物”。
“这些与妇女有关的禁忌习俗和观念,绝大部分形成于父权制占统治地位、特别是封建社会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时期,浓重的封建宗法意识和男尊女卑观念的深刻影响,是它们最突出的特点。”
“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从内容里面看到,汉区的封建文化意识在瑶族已扎下了很深的根。”所以瑶族传统文化系统中的女性禁忌,往往将女性与灾星、晦气、污秽、不吉、不洁等观念相提并论,其实质是男尊女卑的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折射和再现。
从上述瑶族女性禁忌的内容来看,除有少部分的禁忌在客观上起了保护女性、尤其是孕产妇的作用外,大部分禁忌是束缚妇女的陈规陋俗,是对她们人格尊严的歧视。这禁忌,不仅影响了瑶族妇女的身体健康,而且限制了她们的人身自由、降低了她们的社会地位,更重要的是严重束缚了她们自身能力的发挥。
瑶族女性禁忌不是对妇女人生某一阶段的制约,而是贯穿妇女一生的制约。女子成年之后,作为社会的一员,在人生旅途的各个阶段,都要遵守来自社会、家庭特为她们设定的种种禁制。尤其是对孕产期妇女设定的种种的禁忌,对她们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创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