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人认为河水中有河神,钓鱼时严禁往河水中撒尿或吐唾沫,认为这样会触怒河神,钓不到鱼。在狩猎时,不准把木棍横放在经常走动的路上,认为这样受阻,打猎不顺利,木棍要顺着放。猎获到的鹿、犴、野猪、熊等大动物,其心、肝等内脏,除参与狩猎的人共享外,余下的要留给自己家人享用,不能送给外人,更不能卖给外人,认为那样会失去下次打猎的运气。
由于对熊的图腾崇拜,猎到熊后,要就地割下熊头放在树权上风葬,不能带回家中,不吃熊头。猎人猎到熊、虎等野兽,要用术棍将其嘴撬开,用木棍支起,令其张嘴,认为这样就不能被其伤害。用狍哨引来的狍子,打到后,不能割断脖子,认为否则下次就难以诱到。
猎到鹿、犴、野猪、熊等大动物,开腔后其心肝内脏要和舌头连在一起,不许割断,待下锅煮至半熟后,方可割断,认为否则不能再猎到野兽。在密林中,看到正在孵卵或哺乳的雌性禽兽,不准猎取,认为打了这样的野兽,会受到山神的惩罚。不准打正在交配中的野兽,认为否则会受到野兽的诅咒,后世会不得安宁。如果猎取熊、虎、豹等凶猛野兽,不准说“打”,而要说“旷迭仁”,猎取了也不能说死了,而要说“睡觉了”,或“休息了”。
在密林中狩猎,不能诅咒野兽,如说“把腿打断”、“一定要把它头割下来”等,认为这样会受报应。打猎时不准喧哗,认为这样会惊了野兽的魂。猎人上山打猎或去捕鱼,吃饭时都要先敬山神“白纳恰”。其仪式是割下三块肉抛向空中,用手蘸酒,向空中弹二次,以示对山神的敬重,认为这样山神能保佑狩猎丰收。猎人出猎时,不能事前说要猎取多少,认为猎取多少那是山神“白纳恰”给安排的,否则会触怒山神,要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