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满族住房的木结构,大体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梁柱式结构,一种是穿斗式结构。在这两种结构中,官署和贵族住宅建筑通常采用梁柱式结构,一般平民通常采用穿斗式结构。
所谓梁柱式结构,就是在地面上立柱,柱子上面架梁,以此组成房舍骨架。它的全部重量,都通过椽、檩、粱、枋压在立柱上,墙壁不用承载房屋上的重量,只起隔挡和围护的作用。这种构造形式,有许多特点,拿门窗的安排来说,就比较灵活,多开一些门窗、少开一些门窗都可以,这对满足人们的不同要求,有很大的好处。
这种房屋室内空间较大,耗用的木材也很多,一般平民是盖不起的。所谓穿斗式结构,就是在房舍四周立起木支柱,多为四柱,也有九柱的,然后再用横“穿柱”与立柱连接起来,形成类似木排的格局。木排内外用草泥码实,这就是房架的支柱和墙壁。房架起脊,上铺草或盖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