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在河北某些地区,青年男女在婚嫁过程中离不开“钱”,多年以来形成了一套“婚嫁钱俗”。各种名目的“钱”对山区的婚姻嫁娶具有特殊的意义。“婚嫁钱俗”有如下种种:
“见面钱”:也称“谈话钱”。经媒人介绍,男女双方第一次见面后,若彼此暂时同意,需由男方给女方“见面钱”,或三十元,或五十元,数目不等,以当时村内大路流行数额而定,若日后“吹灯”,此钱算男方白出。意在请男方尊重女方,不要轻易“吹灯”。
“桌面钱”:桌面上所需的物品,如化妆品、镜子、茶具等用品均由女方准备,而所需开支,在“下书”(互换订婚文书)时由男方一次性付给女方。
“抬坛钱”:迎娶的时候,男方有两人抬酒坛开道,到了女方家中之后,女方要象征性地拿几块钱赠送抬坛的人。
“开门钱”:迎亲的队伍来到女方家门口,女方家街门紧紧关闭,似乎并不欢迎 (佯装),待男方将“红包”从门缝塞入后,主人方开门相迎。
“回壶钱”:新郎一行到女方家时,女方要设宴欢迎,新郎故意将席宴上的酒具藏起一两件,待女方娘家人“送饭”时付钱索回,所付数目由男方开价,双方讨价还价,以增强欢乐气氛。
“压轿钱”:新娘被迎到新郎家门口后,主家将三只“红包”送给“压轿孩” (女方随行玩童),待“压轿孩”满意后,新娘方才下轿。
“见面礼钱”:婚日,新娘与公公、婆婆见面致意(旧时多行礼)。公公、婆婆要给新娘一些钱,以示“见面”。
“抬家什钱”:家什即嫁妆;旧时山区交通不便,多为人抬送。女方的陪送嫁妆抬至男方家时,男方视家什大小多少象征性地给携带者“红包”,携带者得到“红包”后,方将物品转交给男方。
“压柜钱”:女方刚刚出嫁,娘家怕自己的姑娘一时手紧,在嫁妆内压一些钱。一般习俗为“娘家压多少,婆家也需压多少”。过去只是“娘家压一百,俺也给一百”说说罢了,并不当真,时下“丁卯分明”,故所压之钱取出后由新郎新娘两人争抢,谁抢到手归谁。
“开柜钱”:新婚日,新娘嫁妆要在新郎家院里摆桌子亮箱(多为炫耀之意),开柜取出嫁妆物品时,男方要付给开柜者“红包”。
“倒酒钱”:宾客席上,宾客请新郎新娘为其一一斟酒,酒后将买礼品所余送给新娘,称“倒酒钱”。
“拜钱”:婚礼第二天,新娘一一拜认当家亲友。这天,大多数当家子的人仍然在新郎家中帮忙。如有不在者,需到其家中拜认。这时当家亲友要给新娘“拜钱”。数量多少视自己的经济状况而定。
“开口钱”:婚后第三天“回门”,新郎见到新娘家的人一言不发,此时,丈母娘将“红包”送给新郎,尊口顿开。所送“红包”的钱数一般与新娘所得“见面礼钱”相同。
“拜年钱”:婚后来年正月,新郎新娘为双方父母及当家子拜年,所到人家相互给新郎新娘拜年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