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天津民间有男女衣服不可混洗的禁忌。洗衣物时忌讳有人从衣服上跨过,否则认为穿衣者日后要倒霉。
晾衣的禁忌更多。旧俗夜间不可露天晾衣,恐冲犯民间传说中的夜游神。特别是妇女、儿童的衣服更不能放在露天,怕染上不洁,妇女生怪胎,儿童衣服落上“贼星”,长大成小偷。女人的衣服、鞋不能放置在男人的衣服、鞋之上,特别是结婚时,更不能如此,怕女压男,诸事不顺当。
竹竿尾不可晾衣,因看似丧事时所举的幡旗。衣服晾干后,必须先从竹竿上收下折叠停当,才可抖开穿上。民间认为,直接穿竹竿上取下的衣服会变成“竹篱鬼”,因晒衣服时,大都将竹竿穿过两只衣袖,视觉上如同人被穿在竹竿上,先收下衣服,叠妥再穿,有化解之意。叠衣时,要注意避免将女人衣服叠于男人衣服之上,这应是传统的男尊女卑的心态在作怪。
此外,天津人还忌讳男女衣裤同竿晾晒。女衣裤不能挂在走道上。忌讳从晾着的女人衣服下走过,特别是男孩子若从女裤下走过,认为日后长不高,事业不发达。这些禁忌都是由于迷信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