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宋·徐积《谢张才甫邛竹杖》诗:“满袖清风秋月淡,陶潜遶遍菊花篱。”
2、元·陈基《次韵吴江道中》诗:“两袖清风身欲飘,杖藜随月步长桥。”
3、元·魏初《送杨季梅》诗:“交亲零落鬓如丝,两袖清风一束诗。”
意为两袖中除清风外,别无所有。比喻做官廉洁。现多数比喻为官清廉、不贪赃枉法严于律己的人。
于谦是明朝浙江钱塘人,二十四岁中进士,不久做了监察御史。他同情百姓疾苦,在任期间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明宣宗很赏识他。于谦被破格提升为河南、山西巡抚后,衣食住行仍很俭朴。
明宣宗九岁即位,宦官王振专权。他以权谋私,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坏蛋。每逢朝会,各地官僚为了讨好他,多献以珠宝白银,巡抚于谦每次进京奏事,总是不带任何礼品。他的同僚劝他说:“你虽然不献金宝、攀求权贵,也应该带一些着名的土特产如线香、蘑菇、手帕等物,送点人情呀!”
于谦笑着举起两袖风趣地说:“带有清风!”以示对那些阿谀奉承之贪官的嘲弄。两袖清风的成语从此便流传下来。
他曾作过《入京》诗一首:
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绢帕、蘑菇、线香都是他任职之地的特产。于谦在诗中说,这类东西,本是供人民享用的。只因官吏征调搜刮,反而成了百姓的祸殃了。他在诗中表明自己的态度:我进京什么也不带,只有两袖清风朝见天了。诗中的闾阎是里弄、胡同的意思,引申为民间、老百姓。
后来,王振把于谦陷害下狱,终在群臣的保护和压力下,把于谦放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