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原为掩耳盗钟。掩:遮盖;盗:偷。把耳朵捂住偷铃铛,以为自己听不见别人也会听不见,比喻自己欺骗自己。
春秋时期,晋国贵族智伯灭掉了范氏。有人趁机跑到范氏家里想偷点东西,看见院子里吊着一口大钟。这口大钟是用上等青铜铸造而成的,造型和图案都非常的精美。小偷心里高兴极了,想把这口精美的大钟背回自已家去。可是钟又大又重,他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挪动分毫。他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钟敲碎,然后再分别搬回家。
于是,小偷找来一把非常大的锤子,拼命朝钟砸去,只听“咣”的一声巨响,小偷被吓了一跳,慌了神儿,心想这下麻烦可大了!钟发出这么大声音不就等于是告诉人们我正在这里偷钟吗?他心里一急,身子一下子扑到了钟上,张开双臂想捂住钟声,可钟声又怎么捂得住呢!钟声依然悠悠地传向远方。
他越听越害怕,不同自由地抽回双手,使劲捂住自己的耳朵。“咦,钟声变小了,听不见了!”小偷高兴起来,“妙极了!把耳朵捂住不住就听不进钟声了嘛!”他立刻找来两个布团,把耳朵塞住,心想:“这下谁也听不见钟声了。”于是,就放手砸起钟来,一下一下,钟声响亮地传到很远的地方。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后来,人们根据这一故事引申出“掩耳盗铃”的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