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妇女忌食难产而死的家畜之肉,否则将来也遇上同样的灾难。
妇女怀孕后不吃雌性家畜的肉,不吃兔子,不吃鸭、鱼、猪尾巴等。
妇女忌送自己的首饰、衣服给别人,否则影响生育和孩子的顺利成长。
孕妇忌马缰绳,否则腹中胎儿超月不产,如同马一样怀胎十二月。
孕妇忌跨秤砣,否则胎儿畸形,或成肉团,甚至此后不会再怀胎生育。
产妇忌吃母猪肉和菜油,否则孩子会发“母猪疯”(癫痫)和得皮肤病。
产妇忌吃大甑饭,否则孩子将来会从事苦力劳动而一生气喘吁吁。
孕妇就餐时忌换碗,否则胎儿将成大肚汉。
已婚妇女不得在娘家分娩,只能在婆家生育。
产妇用的碗要反扣着,否则孩子常吐奶,成人后不聚财,是败家之辈。
织布染色时禁止孕妇人内或在场,否则织品难上色或易掉色。
铁匠熔铁水倒铧口时禁止孕妇在场,否则铁水倒不出或铸不成铧口。
漆匠煮桐油时忌讳孕妇看见,怕起火,或油起团结块,或上漆不利。
孕妇忌坐门槛,忌跨炉灶,忌走开山、伐木、修理、埋人等处。
产妇忌去神前庙后,忌参加送祖灵仪式中为儿女求富贵的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