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怒族的婚姻制度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少数富裕人家有一夫多妻的现象。过去,怒族社会曾经存在着亚血缘内婚的残余,大部分在同一氏族,甚至是同一家族内进行婚配,即除了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外,叔伯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婚配。在怒族人看来,这种族内婚可以促进家族之间的友好关系。
族婚姻主要由父母包办,但婚前可以自由恋爱。当子女与父母意见不合时,不屈服的恋人总是选择“逃婚”或“偷婚”。
怒族青年男女约会情景比较特别,他们约会时,都不说话,而是通过弹琵琶和吹口弦表达感情。
怒族青年男女结婚,一般选择在属龙或属蛇的日子,因为龙和蛇在怒族的观念中是吉祥如意的象征。婚礼前几天,全村寨的各家各户都派出得力的男子或女子,到男方家帮助料理结婚的有关事务。女方家也忙着做嫁衣、买首饰、请陪娘、邀请宾客。
迎亲是怒族婚礼中最为热闹的场面。迎亲队伍中一定要有一名歌手前往,只有待他将女方挡路的歌手唱败,方能将薪娘接去。当陪送新娘的队伍进入男方村寨时,早已在旁迎候的男方家的人忙向来宾连连敬酒。来到新郎家门口时,新郎的舅舅和舅母要向送亲的人们敬一杯竹筒酒,敬完新娘和送亲的人们,新郎、新娘才能迈进男方家的门。进门后,新郎要牵住新娘的手,把新娘迎进新房中。待新娘进入房中,鸣枪三响以示庆贺,亲友们则跳起怒族的“足踏舞”,以有节奏的舞步跟着进入房中,并在房中的火塘边跳。接着,由一德高望重的老人向新郎新娘祝婚,祝福新人婚后幸福吉祥、子孙满堂等。之后,男方家的人热情地向送亲的人们连连敬酒,气氛相当热烈。
怒族的婚礼是歌舞的盛会,青年人弹奏起琵琶调,吹起口弦曲,跳起“琵琶舞”和“锅庄舞”,尽情欢歌。老年人边向新婚夫妇祝福,边唱《婚礼歌》,一派喜悦之情溢满庭院。三天后,新郎新娘要回娘家,经过回门再回夫家,才算正式步入他们的家庭新生活。
在怒族小家庭中,家族氏系按父系计算,男子才能当家长,男尊女卑尤其明显。如妇女不能参加氏族或村寨事务,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中的祭祀及各种典礼,妇女从男子面前走过时,要弯腰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