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传统文化杂谈 > 民俗文化 >

我国部分少数民族的连名制(2)

文章主题:民俗文化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9-04-22 20:54:14

比较特殊的连名是没有直接血缘传承关系的舅甥连名和夫妻连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怒族的非婚生子女只能在舅父家生活,孩子起名时,也就不可照父子连名制的惯例,与其生父连名,而只能与其舅父连名。如某人叫“充付标”,“充”是舅父名,“付标”是本名。云南澜沧的拉祜族男女成婚后,使用夫妻连名。例如:男子扎四与女子娜哟结婚,丈夫就叫“扎四•娜哟坡”,妻子就叫“娜哟•扎四咪”。夫妻连名中的“坡”是丈夫的意思,“咪”是妻子的意思。

热点排行>>
图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