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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男女什么时候才算是真正的夫妻了

文章主题:社会百科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8-03-06 16:45:25

在典范地执行这种成婚规矩的情形下,结亲男女的第一次正式交往是在举行婚礼这一天。新娘下轿时蒙着盖头,这使新郎新娘无法见到对方面目,也无法相认和交往,习俗规定他们在拜天地之前的几分钟内还不是正式夫妻。拜天地仪式对夫妻关系的确认在习俗规约意义上是至关重要的:拜了天地、高堂即是二人的夫妻名分获得了神灵、家长的承认,再夫妻对拜,象征两人的正式结识和相互之间配偶关系的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郑重的仪式上,结识和成为配偶是同时完成的,一结识就成了生活的亲密伴侣。而这种结识只是象征性的,因为新娘还遮着盖头,两人还未真正见到对方的面孔。这也直观地表现出传统婚姻的特点:获得配偶是不容本人选择的,是无须男女之间有熟悉的关系做基础的。直到男女的关系在习惯法意义上实质转变的时刻,他们还没有真正的交往。

这也说明传统婚姻中成为夫妻是无须有称呼行为的,他们之间无称呼的交往是从拜天地仪式上开头的。拜完天地,二人成为夫妻,便在众人依习俗而安排的礼仪程序中进入洞房,新郎揭去新娘盖头,两人才真正相认,但是尚无语言交往,只是在众人安排下完成一些象征着二人结为一体的活动或表演一些亲热接触的节目,为此后二人独立进行亲密交往做必要的准备。夜晚就寝时分,闹房众人散去,二人独自面对,这时通常会发生第一次语言交流。

此刻他们的实际交往史几乎还是空白,只有当天婚礼过程中习俗活动对两人关系进程的强硬促成性的被动接触。虽然实质上是陌生人,但是在民俗制度意义上却最亲近也应是最熟悉的人。

习俗的规范力量决定了他们的交往要在这种难堪中继续下去,而且很快就有更难堪的然而是实质性的突破。这种情境决定了他们不能有自然形成的表示双方实质关系的称谓语,但又不可能像真正的路人那样以礼貌的拟亲属称谓开始交往,但是交往注定要按照习俗约定发生和继续的。

传统婚姻制度决定了姻缘关系中的夫妻在尴尬的交往模式中进行。既陌生又熟悉,既疏远又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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