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社火在流传过程中,始终与宗教文化相伴相生。在甘肃各村镇,正月十五之夜的社火既是年节的高潮,又是年节的终结。是夜,不仅是欢乐之夜,而且也是祭神求吉之夜。
旧时,社火班子带领社火队伍首先要到本地社庙烧香,庙管在庙外老远跪迎,三接后把社火迎进神庙,在神的注视下进行烧香、表演。每当此时,庙管伴着木鱼的铎铎声和悠扬的磬声,祈求神的保佑。社火队中装扮的戏剧人物,也总是迎合入们除灾禳病的心理,威风凛凛的四大灵官、腾云驾雾的八仙、威震鬼界阴间的钟馗、保护万民的秦叔宝、尉迟敬德等神灵纷纷登场。
旧时的社火第一场总要到神庙里演出,这是千百年约定俗成的传统习惯。演出前,社火头对所有演员进行训示,演员必须洗手,对天烧三份表,一炷香,对神灵要恭敬虔诚。第一个节目是“神社火”,须演唱《刘海撒金钱》、《天官赐福》、《打鬼》、《八仙庆寿》、《五女降香》等。
甘肃社火的活动方式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表现出强烈的共同参与意识和群体精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火不仅是一种艺术表演,也是强化人与人关系的调节剂。
在所有的社火类型中,体现个体意识的节目微乎其微。顶狮子、舞龙、划旱船、跑纸马、玩灯、踩高跷、铁芯子、秧歌、小曲、敲锣打鼓,都是乡民们相互依托轮番上阵。表演时需要齐心协力,一人出错则整个搞砸。特别是大型的社火表演及集体配合表演,如巨龙三点头、狮子三翻身、旱船交叉跑“8”字等,不容一丝马虎。“龙出水”、“龙戏水”表演,每个人都要把力气融在龙的身体里。
特别是出现在谷地的马社火更加体现了这一特点。一上场,多则百匹马,少则50匹左右。马见马,前蹄腾空,动辄昂首嘶叫,稍有疏忽,演员们就从马背上摔下来,跌伤身体;要么,马四处奔跑,踩伤观众。为此,既要求演员在马身上随时亮相扎势,又要谨防惊马,弄个人仰马翻。
甘肃社火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高度的艺术性,如在秧歌队中,除装扮工、农、兵、学、商等人物外,还有许多三教九流式的人物,借以丰富秧歌队的阵容。八仙、贪官、污吏、乞丐、懒汉、巫神、算命先生、丑婆等均是社火队中常见的角色,他们形象不同,性格各异,化装打扮五花八门,随着秧歌锣鼓,扭来扭去,各自发挥自己的表演特长。
甘肃社火中,丑公、丑婆是最活跃的人物。民间极尽夸张,使他们成为丑中之丑:大脚片、麻子脸、大嘴几乎斜裂到耳下、脖子上插个长烟杆、胸前吊个旱烟袋、耳吊纸炮、手执两个棒槌,时而挤眼弄眉、吐伸舌头,时而扭秧歌出怪相,时而走进人群说些俏皮话,逗得观众捧腹大笑。
以上这些人物,都是群众熟知的人物,随时可以在民间找到模特。高抬道具的设计,常采用夸张的手法,或扩大,或缩小,使其与现实形成巨大的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