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冰冻方固,后稷不种。后稷之种,必待春。”相传后稷教民稼穑,人们才懂得春耕。很长的时间内,直到新中国建立之前,山西农村大多是粗放型耕作,冬季不作农活,待到初春解冻时方进行耕作,是谓春耕。自周代至近代,民间沿袭着在立春日举行春耕仪式的风俗。
牛是春耕的主要畜力,备受农家重视。山西民间传说,天帝为了整肃人间生活规律,派牛神下界传旨,规定一日之内三打扮,一吃饭。结果牛神误传为一日之内三吃饭,一打扮。天帝大怒,罚牛神下界为人耕作,生产粮食。立春日鞭打春牛,正是象征一年之初农业生产的开始。
西周时期,周天子要将务农事宜列入朝议,责令百官于立春日举行迎春仪式,与民同耕。《事物纪原》载:“周公始制立春土牛,盖出土牛以示农耕早晚。”春牛,即土牛、泥牛。朝官依据节气时令,不失时机地展示土牛以告民间,表现了以农为本的政治观念。
唐代以前,史籍中没有鞭打春牛的记载。从周代至秦汉,流行的迎春活动只有迎春于东郊,并开始有土牛耕人、青帝句芒的记载。汉代祭祀青帝实际上是祭春神、农神,这时出现的土牛、耕人也是象征性地向人们展示农耕时节的到来,催劝春耕。
青帝句芒即芒神,全称句芒神,本为木神。在五行说中,东方属木,属青,属春,因此,句芒便由木神演化为春神。芒神的形制为一执鞭官人,身高三尺六寸五分,象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手中鞭子长二尺四寸,代表着二十四个节气。唐代之后,巫术行为渗透到迎春节俗之中,才出现“执仗鞭牛”之举,这就是后来流传久远的鞭春、鞭春牛、打春牛。山西许多地方都称立春日为“打春”,即源于此。
宋代及其后的鞭春之举由皇帝、官吏或扮演芒神的人进行。由于鞭春风俗流传广泛,各地的习俗演变不尽相同,在许多地方演化成为全民性的娱乐活动。民国时期,山西晋中一带流传着“汾阳的春,太谷的灯”的民谣。“汾阳的春”即指汾阳地方打春习俗。立春那天,汾阳的士农工商都集中到望春村,县官扮成农夫象征性地犁地,县官的妻子扮成村姑给农夫送饭。春牛由纸扎而成,内塞鸡毛杂物,当活动进行到最高潮时,农夫用鞭子或棍子将春牛打破,围观的农民一拥而上参与鞭打。人们认为打得越热闹来年的收成便越丰裕。
山西祁县在清末民初时,由众人推选的乞丐扮演农夫。乞丐衣衫不整,鞋子破旧,人们根据乞丐在“打春牛”时穿鞋系扣的情况,推测今年雨水是否充足、何时有雨、何时干旱。
据史书记载,唐宋以后很长时期内,春牛都以泥土制作。这是以农立国的百姓对土地崇拜的缘故。立春之后,大地解冻复苏,立春日将士牛打碎,意味着耕地松土之始。《马邑(今山西朔州)县志》说得更明白:“候立春时,致祭之官员,各执采杖,环牛而击者三。所以鞭土膏使之动,送寒气而近岁时,劝农之始也。”官员先将春牛鞭打使之松动,寒气尽散,随后众农民将春牛打碎,分土而回。